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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(1 / 2)





  丛蕾不想让冷千山知道她认识卓赫,正如不能让卓赫知道她认识冷千山。

  卓赫家里有钱,性格张扬跋扈,在班上称王称霸,谁都不敢招惹他。刘全才滚回座位坐好后,他又怒火滔天地猛踹几下刘全才的椅子,瘦弱的椅子和瘦弱的刘全才如出一辙,响声震得班里人不敢抬头,他才总算找回点面子,回到自己座位上。

  可怜刘全才以为卓赫要扑上来打他,快要吓晕了。

  只有袁琼之还能在他气头上说两句话。

  “找你的不是万茂霖么,冷千山怎么会来?”袁琼之拿本练习册给卓赫山扇风,“快消消气,你和那种农村人较什么劲儿。”

  卓赫坐在丛蕾左斜方,隔着一条过道,袁琼之声音不大不小,但足够丛蕾这边听清她的话。

  “个傻逼。”卓赫说。

  刘全才长年营养不良,个头矮小,皮肤黝黑,缩在座位上和一块煤炭无异。尤其是他那一口怎么改也改不了的乡音,简直土得掉渣,连土煤炭都敢直视自己,卓赫深深地认为自己被侮辱了。

  “冷千山这个狗逼,”卓赫暴躁地摔书,“听说万茂霖那孙子给了他钱。”

  丛蕾很赞同第一句话。

  她没想到的是第二句。

  卓赫丢尽了脸,开始辱骂冷千山的祖宗十八代。其实这事儿还得从上周说起,那天下了晚自习他去酒吧“放松”,有人喝多了走错卡座,和他称兄道弟半天后,吐了他一脚的隔夜饭,刚买的aj鞋当场就废了。卓赫一翻脸,叫人把那醉鬼打得哭爹叫娘,潇洒离去。后来那人放出风声说要找回场子,他才知道是隔壁海宁的万茂霖。

  他没把万茂霖放在眼里,直接约了他清算日学校门口见,等到周五他把人都叫好了,志得意满地准备把万茂霖杀个落花流水,结果有兄弟来通风报信,说万茂霖叫了冷千山。

  卓赫和冷千山有恩怨。

  这恩怨没有别人知道,只是像枚根深蒂固的种子,埋在卓赫心里多年。那时卓赫还在读小学,已显露出无法无天的霸道脾性,有次他在巷子里欺负同学,被冷千山路过看到,顺嘴让他放了那瘦鸡仔,卓赫不认识他,当然不听劝,用脏话骂了冷千山一通,等他说完“管你爹的闲事!”时,被冷千山拎起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暴揍了一顿。

  卓赫集万千宠爱于一身,无人敢动摇他小皇帝的威严,冷千山暴戾的拳头与凶神恶煞的恐吓落在他身上,使他的世界观受到剧烈的震撼,他又叫又闹,被冷千山勒着脖子,裤.裆里有液体淅淅沥沥地往地上滴。

  他吓得流尿了。

  人生之大耻!

  冷千山自是当着瘦鸡仔的面将他嘲笑了个惊天动地,导致卓赫不但没有打成瘦鸡仔,反倒拿出二十块钱,威胁瘦鸡仔死都不许说出去。

  卓破仑遇上滑铁卢,年幼的心灵遭到重创,回家发了一天的烧,提心吊胆地怕冷千山再找上他,竟是真消停了一段时间。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,不久后他故态复萌,某次机缘巧合,又遇见了冷千山。

  冷千山没有认出他,他却记牢了冷千山的名字,卓赫躲在暗处观察他,两年过去,冷千山变得更加威武强壮,出拳有风,打人像是切菜一般利落简单,于是那枚仇恨的种子被风一吹,发了芽狂长,他咬牙握拳发誓,自己一定要把冷千山打趴下,报那一尿之仇,超越他,羞辱他,总有一天让他跪在地上给自己唱征服!

  所以当卓赫听到冷千山又要打他时,瞬间化身疯狗一样往外冲,也不足为奇了。

  仇人见面分外眼红,卓赫天天喝牛奶长高,热爱运动、努力发育、跑步锻练、学习武术,不为别的,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与冷千山一决高下。这个机会好不容易来临,他却被兄弟们四手八脚地按住,自己叫的人也一窝蜂散了个干净,大家都劝他赶紧逃,但卓赫誓死不当逃兵,又不敢出去,只能躲在学校里,思索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。

  在等他思索出来前,就被逮了个正着。

  天天锻练的结果是卓赫分外抗揍,冷千山一边打一边还夸奖他:“哟,这皮够厚。”

  士可杀不可辱,他竟然栽在同一个人手里两次!

  “此仇不报非君子!”卓赫眼里飙出火花,“我他妈迟早要亲手弄死他!”

  我支持你!丛蕾在心里为卓赫摇旗呐喊。

  “没看出他这种钱也赚。”袁琼之轻蔑地说,“你要想搞万茂霖,拿钱让冷千山再打回去不就得了。”

  “我说的不是万茂霖!”卓赫拍桌,“妈的冷千山打我一顿我还要拿钱给他?我有病!”

  确实有,丛蕾默默接话。

  袁琼之瞠目结舌:“你想弄冷千山?”

  卓赫不爽:“不可以?”

  袁琼之:“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靠山……”

  “我靠他妈!”卓赫道,“就他妈他有,我他妈没有?!”

  卓赫像在说绕口令,丛蕾举着书本,心想,你妈有你妈有,你妈真的有。

  袁琼之好笑地说:“你是说你爸?你敢让他知道么……好啦我错了你别气了,今天怎么不请个假还跑来上课?”

  卓赫嘴硬:“我怎么就不能来上课了?我这是英雄的勋章!”

  他始终认为自己师出有名,是正义的代表,只是反派武力值太厉害,自己不慎占了下风。但是他爸才不管他怎么说,他早上扒着门死活不来学校,最后被他爸亲自开车押送过来,说让他整天不学好,这下栽了正好给大家现现眼。

  袁琼之被卓赫的狡辩逗得哈哈大笑,卓赫推她:“笑个屁,别人都在看你,疯婆子。”

  袁琼之脑袋一转,恰好对上黎晶晶,黎晶晶听得津津有味,连忙心虚地回避,袁琼之不屑地撇嘴,并不放在眼里:“书呆子。”

  黎晶晶推了推眼镜,抿紧唇假装没听见。

  就像每个班都会按需分配一个胖子、老好人、受气包一样(很不幸丛蕾合三位为一体),袁琼之正是他们班公认的大姐头。袁琼之长得一般,但很会打扮,大家都在穿班尼路时,她就已经穿burberry了,洋气又时髦,到哪儿都前呼后拥,和以卓赫为首的一帮男生共同构成班级金字塔的上层。

  丛蕾很怕袁琼之,全班女生都怕袁琼之,除了……

  “让一下。”楚雀冷冷地说。

  来了来了。

  同学们一个二个都将耳朵竖起来。楚雀显然不是要袁琼之让路这么简单,大家都知道她们两个不对付。楚雀是班里最特别的存在,她不像袁琼之那样爱拉帮结派,也不属于任何一党,偏偏长得美成绩好,学校内追求者众多,是一只高傲的孔雀,与袁琼之的关系颇有种王不见王的微妙。

  一山不容二虎,袁琼之原本站在过道上倚着桌子和卓赫聊天,听见楚雀命令的语气,立即进入一级战备状态,袁琼之皮笑肉不笑:“你是丛蕾?这么宽的过道不够你走?”

  丛蕾好好地当观众听戏,无端端天降一口大锅,成了戏中的台词。她和袁琼之没说过两句话,袁琼之更不会搭理她,大概她们离得近,自己硕大的身躯入了袁琼之的眼皮,才有这个荣幸被顺手拖出来挡枪。

  焦点转移到丛蕾身上,丛蕾不安地蜷起背,想有个龟壳将自己盖住。